男领导给女下属发黄图,母亲闹到公司,查实领导将迎四大噩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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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9日,天津某公司,一名刚毕业入职的女生,收到直属男领导通过微信发来的淫秽图片。 女生的妈妈得知后怒不可遏,赶到公司所在写字楼的公共区域。 只要有员工或者过路行人经过,她就拿出手机展示聊天记录,对着路人反复说:“你看看,这就是你们公司领导干的事。” 旁边有该公司人员请这位母亲不要在此瞎嚷嚷,说该领导已经辞职半年了。 但女孩母亲强势回怼:他根本没有离职! 现场动静很大,有人选择报警,民警很快到场处置,目前事件还在调查当中。 事情传开之后,隔壁公司的目击者陈先生,接受了媒体采访,说出了他在现场看到、听到的内容。 陈先生原话是这样: “就在我们公司隔壁,他们的领导发一些淫秽图片给下属,可能小姑娘刚上班,她比较腼腆害怕。那个女孩的妈妈很激动,只要我们从旁边经过,她说,你们都来看看,这公司领导发些乱七八糟的图片。” 谁也没想到,就是这一段描述,让陈先生遭受到网友的强烈声讨。 有网友说:“这个陈先生怎么说话呢?传播淫秽图片是违法行为,跟受害者腼腆有屁关系?” 还有人说:“目击者也是这种领导吗?什么叫小姑娘刚上班不懂,什么叫小姑娘腼腆内向?意思是给他发就行是吗?他喜欢收到这样的图片是吗?” “这和刚上班有什么联系?你意思就是大家都收到过,只是这个女生刚上班不了解?这男的说话有问题,建议一起投诉!” 大家之所以愤怒,其实很好理解。 性骚扰的成立与否,从来和受害者内向还是外向,胆子大不大没半毛钱关系。 不管女生是否腼腆、是否恐惧,只要是违背当事人意愿,发送露骨不雅图片,就属于性骚扰。 实施侵害的人,才是唯一需要担责的一方。 而陈先生的表述,好像认为女生如果工作时间长、不腼腆害怕,领导发图片就很合情合理似的。 这种说辞,分明就是在替那位领导作出的行为进行开脱。 所以,大家认为陈先生三观很有问题。 网上还冒出一种很奇葩的观点。 有人说,虽然肯定是男领导的错,但女孩母亲到公司未免太过滑稽,自己的事情还要求助父母,让家人去公司替自己讨要说法,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个女生在读小学吧。 这番说法一出,立刻引来铺天盖地的反驳。 有网友说得一针见血:成年人,不代表受了委屈,就必须一个人硬扛,不能向家人求助。 不是所有事情,都要求受害者独自消化。 刚走出校园,初入职场,上下级天然存在权力差距。 转正、绩效、日常评价,很多主动权,都握在直属领导手里。 突然收到领导发来的不雅图片,人一下子懵掉,慌了神,不知道该怎么应对,选择和最亲的妈妈倾诉,太正常不过了。 独立,不等于孤立无援。 独立,是有能力自主处理问题,而不是受了欺负之后,连和家人倾诉的资格都没有。 妈妈心疼女儿,愿意站出来为女儿讨公道,这是来自家庭的底气,和“巨婴”根本沾不上边。 如果遭遇侵害,连向父母求助都要被贴上标签,未免太过苛刻。 说回此次事件! 一旦后续调查核实全部属实,这个涉事男领导,接下来会迎来好几大噩耗,恐怕也够他吃一壶了。 第一,承担民事侵权责任。 《民法典》第1010条写得清清楚楚,违背他人意愿,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实施性骚扰,属于违法行为。 受害女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,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。 别觉得只是微信私下发图,没有肢体接触就不算。 现在多地法院都有同类生效判例,单凭发送露骨图片,就可以认定性骚扰成立。 第二,可能面临治安处罚,留下违法记录。 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传播淫秽信息,可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。 一旦查实达到认定标准,就会留下违法前科。 这条记录,会跟着档案,后续很多政审、准入类的工作,都会因此受限,属于实打实的人生污点。 第三,丢掉岗位几乎是大概率事件,职业履历直接蒙尘。 近些年,不少法院判例都明确:员工实施职场性骚扰,严重违背公序良俗,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。 这件事全网发酵,热度很高,想要简单内部口头警告、大事化小,难度已经很大。 一旦被辞退,他积累多年的管理身份就此作废。 以后再在同行业投递岗位,只要HR搜到这条新闻,求职基本会受到严重影响,相当于职业道路,直接埋下一颗定时炸弹。 第四,难以挽回的口碑,社会性死亡。 事情先是在写字楼里传开,随后扩散到全网。 圈内同行、身边同事,全都知道这件事。作为一名管理者,一旦坐实性骚扰,过往建立起来的形象,会瞬间崩塌。 舆论带来的压力,有时候,远比罚款、处分厉害十倍不止。 最后想说。 我们讨论这件事,重点不该跑偏。 不用反复纠结受害者的性格,也不要随意扣上“巨婴”的帽子。 错的源头,就是那个手握管理权限,肆意越界、发送不雅图片的领导。 上下级的权力,是用来安排工作的,不是用来试探、欺负下属的。 期待官方尽快公布调查结果,给这个刚踏入社会的小姑娘,一个公正的答复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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